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建滔(清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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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滔(清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建滔(清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连州镇城北区建滔工业园内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技改项目生产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将产品2.2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调整为2.1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1800万米超薄玻璃布,即将现有产量2.2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中的18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调整为超薄玻璃布。总投资 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技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整浆废水、喷淋废水和表面处理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废水回用,另一部分废水通过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作为冷却用水回用,剩余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农灌渠。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气经“冷凝塔+等离子+光催化+喷淋吸附”系统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弃原料、不合格产品和废水处理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包装桶、废灯管和废处理剂空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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